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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立龍潭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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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潭國中 總務處

電話:(03)4792075#510 傳真:(03)4897101

總務處成員

總務主任 張主任

電話: (03)4792075#510

  1. 執行校長交辦事項。
  2. 擬定或修改有關本校總務處之一切章則及計畫。
  3. 規劃校舍營繕修建及分配事項。
  4. 規劃校具添置修理及分配事項。
  5. 指導及督促本處職員處理各項事務。
  6. 監督物品之採購、分發及物品之節約。
  7. 會同訓導處計畫全校守衛及環境美化事項。
  8. 籌劃全校師生員工之福利。
  9. 商同主計主任籌劃及其他各項會議有關事務之決議案。
  10. 推行總務會議及其他各項會議有關事務之決議案。
  11. 有關事務之連繫及核辦事項。
  12. 辦理本處職員工作調配事項。
  13. 核定校工之獎懲。
  14. 其他有關總務事項。

事務組長 陳組長

電話: (03)4792075#511

  1. 辦理校長、主任交辦事項。
  2. 設計佈置校舍場地及各種集會場所。
  3. 監督校舍建築修繕事項。
  4. 管理學校守衛事項。
  5. 管理辦公室清潔及校景美觀事項。
  6. 監督校產校具之登記及保管。
  7. 財產之添購、保管及報銷事項。
  8. 零用金之帳務登載及報銷事項。
  9. 督促編造財產目錄及財產增減表。
  10. 採購學校用品及招商比價。
  11. 調製有關總務圖表。
  12. 分配考核校工並決定其進退。
  13. 其他有關交辦事項。

出納組長 李組長

電話: (03)4792075#512

  1. 辦理校長、主任交辦事項。
  2. 現金、有價證券及票據之保管。
  3. 收支款項之核算。
  4. 收入款項之交存。
  5. 各項費用之支付及製發公庫支票。
  6. 各項收款收據之製發。
  7. 薪資所得稅之扣繳及有關事項。
  8. 出納簿冊之登記及編製表報。
  9. 編製員工薪水清冊。

文書組長 吳組長

電話: (03)4792075#513

  1. 辦理校長、主任交辦事項。
  2. 綜理文書及督辦事項。
  3. 印信典守。
  4. 公文之收發、登記、編號、分辦等事宜。
  5. 保管全校文書檔案及整理分類。
  6. 加強公文稽催與歸檔及公文查詢管制考核。
  7. 重大會議之記錄。
  8. 其他有關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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