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桃園考區監場人員報名

一、 旨揭普通考試訂於115年7月3日至同年月4日、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下稱高考三級)訂於115年7月5日至同年月7日舉行,並商借桃園市市立內壢高級中等學校及陽明高級中等學校為試區。
二、 請依考選部國家考試監場人員選聘要點(下稱監場人員選聘要點)規定,推薦所屬公務人員(不含教師)擔任監場主任或監場員,並依式填具監場人員推薦表,相關事項如下:
(一) 填報時需選擇參與之試區及考試等級,凡經本府選聘後,應全程參與試務工作(獲聘為普通考試監場人員,115年7月3日至同年月4日皆須參加;高考三級監場人員,115年7月5日至同年月7日皆須參加)。
(二) 請於115年5月14日(星期四)前填寫監場人員推薦表,將電子檔(excel)寄送至本室蔡助理員信箱,俾利後續名冊報送事宜。
三、 各機關學校遴薦人員仍須由桃園市政府依監場人員選聘要點審核,合於選聘者另函通知聘任;如場次不敷分配時,以具國家考試監場人員識別證者或具國家考試監場經驗者優先選聘。又受聘參與試務工作人員,監場期間核予公假,並按日支給監場費,不得再申請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