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楊梅區公所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招募事宜

一、 旨揭選舉訂於115年11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二、 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8條及第59條規定,主任管理員須為現任公教人員,主任監察員須為現任或曾任公教人員,管理員須三分之一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
三、 檢附楊梅區公所來文1份,請有意願報名該區的同仁,填寫「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參加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登記資料卡」(個人)或「楊梅區各機關學校推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團體),並於115年4月10日(星期五)至本室完成報名程序,俾利辦理後續報送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