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115年模範公務人員選拔及表揚作業

 一、請有意願參與選拔之公務人員填寫「模範公務人員遴薦表」並於115年2月26日(星期四)下班前交至本室。

二、 模範公務人員遴薦表「具體事蹟」應撰寫約2,500字至3,500 字,「事蹟簡介」以300字為限,另如有證明文件請一併於 「具體事蹟」內呈現,無須額外檢附佐證資料。
三、 檢附模範公務人員遴薦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