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子女教育補助注意事項
- 雲端差勤系統:https://tycg.cloudhr.tw/TY_SCHOOL/login.aspx
帳號:身分證後7碼,密碼:自訂(第一次登入預設為Aa123456)
操作方式詳如附檔。
- 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請檢附「註冊單及繳費證明」。
(國中以下無須檢附)
- 欲申報之子女如係第1次向本校提報者,請檢附戶口名簿或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 (如父母與子女未同一戶籍,請分別繳交)。
- 依據「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第五點規定略以,子女如具全(減)免學雜費或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補)助情形,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 教育部112學年度第2學期實施「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以下簡稱拉近方案),主要是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新台幣3.5萬元/學年(即每學期補助1.75萬元),以及高中全面免學費等措施,若子女同時具有各類就學費用減免辦法或其他部會助學補助等方案資格,得依當事人意願自行擇一擇優辦理。
- 若申請人選擇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請將是項補助款繳回學校,請洽學校更換註冊繳費單(應無「行政院學雜費減免」字樣),始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 教育部自113學年度第1學期起,由「大專校院學生助學措施系統整合平臺」(以下簡稱助學系統)提供學校前一學期部會同性質助學金之舊生發放名單,據以製發註冊繳費單,因此助學系統將提供申請子女教育補助名單與各大專校院查閱比對,教育部及各大專校院將使用申請人個人資料。
- 檢附教育部拉近方案資料供參。
- 附件下載
- 發佈人:人事室
發佈日期:2024-09-03 14:05:32觀看人數: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