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桃園市立龍潭國中教師新進教師報到須知

主旨:113學年度桃園市立龍潭國中教師新進教師報到須知,請查照。
說明:
       一、分發至本校之教師,請先填妥本校教師簡歷表(如附件一),並攜帶報到暨教評會審查通知書、教師證正反面正本、大學以上畢業證書正本、身分證正反面正本、安泰銀行存摺封面影本(可後補)。

       二、請於(113)年7月8日9時50分前先到教務處報到,並於10時在校史室

      三、若有其他問題,請洽詢人事室吳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