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修訂公告

旨揭條例增訂5個放假日,分別為小年夜(農曆除夕前一日)、勞動節(5月1日)、教師節(9月28日)、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月25日)及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並自總統公布日(114年5月28日)施行。

旨揭條文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90號(詳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