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ㄧ、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15年7月8日桃教特字第1150061854號函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殊教育班班級與專責單位設置及人員進用辦法
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進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作業要點
四、教育部「提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品質計畫」
五、桃園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實施計畫
貳、甄選名額
一、國中階段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時數每週40小時):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二、如正取人員無法到職,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叁、報名資格
一、性別不拘
二、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且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
(二) 3 年內(自112年8月1日起)曾受聘擔任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或教師助理員之服務時數,已累計達 800小時 以上之人員
肆、甄選相關期程
報名日期:115年7月16日(四)上午8:00至12:00,本校輔導室報名
甄選日期:115年7月16日(四)13:00起,應試者應於12:50前至本校輔導室報到
錄取公告日期:115年7月16日(四)16時前公告於本校網頁
報到日期:115年7月17日(五)9時至本校輔導室報到
伍、其它
一、本職缺屬代理缺,聘期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二、未盡事宜詳如附檔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