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青少年國樂團114年第一次團員甄選

甄選對象

(一)就讀本市高中職、國中、國小高年級具有國樂基礎之青少年。

(二)就讀外縣市高中職、國中、國小高年級但設籍本市具有國樂基礎之青少年

能配合本團排練並經甄選合格者,得錄取為本團團員。

五、甄選時間

114年6月7日(六) 下午二時起。

六、甄選地點

桃園市立文昌國中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729號)英語教學資源大樓四樓。

七、招收員額(得不足額錄取):

(一)二胡6名     (二)中胡3名        (三)高胡3名     (四)打擊3名

(五)大提琴2名   (六)低音大提琴2名  (七)笛4名       (八)高笙2名

(九)中笙1名     (十)低笙1名        (十一)嗩吶3名   (十二)柳琴2名

(十三)琵琶2名   (十四)中阮2名      (十五)大阮2名   (十六)揚琴2名

依總成績分數擇優錄取,另備取若干名。

八、甄選項目

(一)自選曲一首(無伴奏)(80%)

(二)視奏一首(備有五線譜及簡譜)(20%)

1.自選曲曲目由考生自行選定一首,請考生準備曲譜影本一份,當場交給評審老師。

2.視奏曲目不先公佈,考生於現場視譜應試。

九、報名方式擇一

(一)E-mail報名:

1.將報名表、個人簡歷(如附件)電子檔mail至ta530333@mail.wcjhs.tyc.edu.tw。

2.報名時間:114年6月2日(星期一)至4日(星期三)止。

(二)現場報名

1.繳交資料:報名表、個人簡歷(貼照片)

2.報名時間:114年6月2日(星期一)至4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

  親洽文昌國中學務處03-3552776#323。

十、放榜時間

114年6月9日12時,公告於文昌國中網站,不再另行個別通知。

十一、補充規定

  1. 經招考為國樂團正式團員,需配合每一場演出與出席排練;訓練時間為每週六下午分部練習2小時、合奏練習2小時;訓練期間內請假次數不得超過正常練習次數之三分之一,否則予以退團論。
  2. 練習場地:桃園市立文昌國中。
  3. 經招考為國樂團正式團員,不得藉故離開原就讀學校所屬之樂團,如經查證屬實,取消其正式團員之資格。
  4. 本國樂團所有排練用樂譜,由九歌民族管絃樂團協助提供。
  5. 除打擊樂器、低音提琴、揚琴、大阮等樂器由樂團協助提供外,其餘樂器由團員個人自備。
  6. 桃園市青少年國樂團運作,採自治形式,由文昌國中及九歌民族管絃樂團協助之。
  7. 連絡電話:本團承辦學校-文昌國中學務處 (03)3552776分機323。